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规范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清远市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细则 (试行)》等有关要求,各重点用水单位均已按时申报2026年度用水计划。
结合清城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我局核定并下达清城区重点用水单位2026年度用水计划(见附件),现请你们做好有关工作:
1.做好本年度计划用水的档案管理工作,对下达计划的通知、用水计划申请表、佐证材料、每月用水台账等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2.因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规模扩大、用水人员增加等原因确需增加本年度用水量的可申请调整计划用水量,应当在每月用水计划实行15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的将按相关规定执行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用水以季度为周期进行核查。请各重点用水单位切实加强用水管理,采取相应节水措施,严格执行用水计划。